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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塑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4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9日以

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

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为150,783,724.92元,加上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343,983,722.47元,提取10%法定盈

余公积15,078,372.49元,现金分配股利48,371,158.55元,公司2017年期末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431,317,916.35元。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7年末总股本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元现金股

利(含税),共分配利润29,022,695.13元,剩余402,295,221.2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罗绍德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罗绍德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7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罗绍德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

2018年度审计费用为82.68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罗绍德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1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罗绍德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会议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800万元;关联董事李静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向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关联董事李静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向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采购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向广新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关联董事李静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向杜邦鸿基公司销售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7)公司向杜邦鸿基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600万

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

权0票。

    (8)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向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李静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向杜邦鸿基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500万

元;关联董事黄丙娣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

权0票。

    (11)公司向金辉公司出租厂房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关

联董事黄丙娣女士、李静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12)公司向金辉公司代收水电费、物管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关联

董事黄丙娣女士、李静女士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罗绍德先生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与杜邦鸿基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各类关联交易事项总额为12,300万元,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将合并为《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佛山杜邦鸿基薄

膜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预计使用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5亿元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2018年

预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罗绍德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2018年

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预计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一)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17年拟开展外汇交易业务,根据公司 2018 年原材料进口及产品出口预计情况、周转期限等方面谨慎分析,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0万元(含等值人民币40,000万元),并在授权额度内循环使用。

    (二)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交易业务均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或外币负债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2018年外汇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

配。公司已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严格控制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外汇交易合约金额与期限必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或外币负债情况相匹配。严格按照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罗绍德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