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中基健康 公告编号:2023-120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77,128.36万股的 5.32 %。其中首次授予 328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25 %,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预留 82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6 % ,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中文: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Chalkis Health Industry Co.,Ltd.
法定代表人 刘洪
股票代码 000972
股票简称 中基健康
注册资本 人民币77,128.36万元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0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东工业园区纬六西街699号五家渠开发区东工业园中小企
业创业园主研发办公楼1号
办公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22区北海东街1699号六师国资大厦7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0002285831508
股权投资;对健康产业及医疗技术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经营;项目投
资和资产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有机生物肥料的生产与销售;软
经营范围 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
务;设备、房屋及土地租赁。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营业收入 58,928.56 17,445.16 2,296.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08.51 -10,681.48 -26,589.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2,408.26 -10,250.96 -12,986.01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74.74 -18,867.47 -988.91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531.42 6,922.90 17,604.38
总资产 82,536.49 67,604.15 58,250.58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4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4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13 -0.17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71 -87.10 -86.05
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9.27 -83.59 -41.97
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刘洪 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2 孙立军 董事
3 庄炎勋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4 李烨 副总经理
5 常珊珊 副总经理
6 邢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 赵腾 非独立董事
8 叶德明 非独立董事
9 谢竹云 独立董事
10 沈小军 独立董事
11 龚婕宁 独立董事
12 袁家东 监事会主席,非职工监事
13 周鸣 职工监事
14 吕廷华 非职工监事
15 吴治周 财务总监
二、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文)、《兵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推进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健康”或“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参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77,128.36万股的 5.32 %。其中首次授予 328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25 %,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预留 82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6 % ,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
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
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及政策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171号文》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8 人,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具有劳动或聘用关系。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所有参与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
量(万股) 比例 额的比例
刘洪 董事长 107.00 2.6098% 0.1387%
庄炎勋 董事、副总经理 85.60 2.0878% 0.1110%
常珊珊 副总经理 85.60 2.0878% 0.1110%
李烨 副总经理 85.60 2.0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