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ST中基 公告编号:2023-033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锦晟胡杨、天山番茄
就执行和解事宜拟签订《协议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执行和解事宜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新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晟胡杨”)与被执行人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基蕃茄”)、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损害赔偿纠纷执行一案,(2017)兵07民初12号、(2018)兵民终32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判令中基蕃茄赔偿天山番茄关联交易损失122,235,887.54元,承担鉴定费892,965.07元,一审案件受理费650,894元,合计应给付123,779,746.61元。执行程序中,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追加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基健康”或“公司”)为被执行人,与中基蕃茄共同连带履行生效判决给付义务。中基健康为此提起执行异议诉讼,经第七师中院、兵团分院审理,(2019)兵07民初6号、(2020)兵民终8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驳回中基健康诉讼请求。中基健康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最高法民申56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中基健康再审申请。
公司收到最高院裁定结果后,即刻与相关方开展沟通磋商。2022年4月12日,公司与锦晟胡杨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公司拟以物抵债方式完成债务清偿,剩余全部未清偿的债务,被执行人在2022年12月30日之前以现金偿还方式完成清偿义务。《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锦晟胡杨向奎屯垦区法院申请解除了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银行账户、股权的冻结。
依照公司与锦晟胡杨公司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及《关于延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函》的约定,拟定 2023 年 3 月 30 日完成房产抵偿过户手续。《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公司
已聘请专业机构评估,就相关房产出具评估结果,并与锦晟胡杨公司就具体履约条款进行磋商,鉴于相关各方还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故此,3 月 30 日前预计
无法完成。公司已与锦晟胡杨公司再次签订《关于延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函》,约定于 4月 15 日前签订协议,确认相关条款,相关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后协议生效。截至目前,经协商一致,拟就诉讼案执行和解签订《协议书》。
二、执行和解拟签订《协议书》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新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天勇,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 洪,公司董事长。
第 三人: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亚利,公司董事长。
现经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第三人三方友好协商,就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履行标的。被执行人中基健康按照生效判决书确定的123,779,746.61元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中基健康拖欠的二审诉讼费657,444.26元、本案执行费191,179.75元,由中基健康直接向人民法院缴付。
(二)申请执行人、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接收中基健康以其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北一巷8号1-5-501证载面积5653.49平方米的房产,该房产折价62,047,052.75元(评估价10,975元/平方米)抵偿执行案款,由中基健康过户至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1.资产抵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过户双方各自承担。
2.中基健康、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双方于2023年4月19日前确认房屋交接清单,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房屋登记过户手续于2023年4月19日前办理完毕。
(三)房屋折抵后的剩余案款61,732,693.86元,由中基健康以货币方式支付,其中1,980万元已由中基健康支付至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剩余的41,932,693.86元由中基健康于2023年4月19日前支付至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四)如中基健康未按照上述约定期限履行义务,由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程序继续执行。
(五)本协议盖章生效后,在中基健康未履行完毕上述清偿义务之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再向奎屯垦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中基健康名下财产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新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新疆天山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执行和解拟签订《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拟签订的《协议书》为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达成的,《协议书》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20年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债务足额计提了预计负债。本次交易中,公司对于部分债务以资产按评估价值进行赔偿,将实现资产处置收益,具体数据以审计机构确认为准,该资产处置收益不是经营性利润,不可持续,不会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公司对于部分债务以货币方式进行赔偿,将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
四、备查文件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