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ST中基 公告编号:2021-080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基健康”)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色番茄”)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奎屯垦区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兵0701执13号。就新疆锦晟胡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奎屯农工商总场,以下简称“锦晟胡杨”)与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基蕃茄”)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奎屯垦区法院向红色番茄作出协助执行通知。
一、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奎屯垦区法院在执行锦晟胡杨与中基蕃茄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兵07执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19)兵07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指定该案由奎屯垦区法院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1、冻结被执行人中基健康持有的红色番茄100%的股权所对应的股息、红利12397.092636万元。
2、冻结期限3年(自2021年9月7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
二、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2、在本次股权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不排除后续公司所持有股权或公司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发生,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因与锦晟胡杨、天山番茄及中基蕃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兵团分院的民事判决书(2020)兵民终85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已立案审查。申诉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审理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案诉讼、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或执行情况,积极、妥善处理相关诉讼和仲裁结果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