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ST中基 公告编号:2021-030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后续各方能否就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业务签署业务(项目)合作协议并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日,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中国科学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筹)(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基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健康领域中长期战略规划,坚持以人民健康为核心,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要求,甲乙双方着力发展健康产业,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以人民生命健康为目标导向,以科学创新为牵引,以推动基础研究、应用深化和产业融通为抓手,打造“产学研医用”的科创高地,以深入合作推动共同发展,并实现一批研发项目成功完成、产生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在学术研究和经济效益上携手共赢,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科学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筹)(甲方)
中国科学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是中科院首个以肿瘤医学为主要研究方向的专
业研究机构,也是浙江省引进的首个国家级生命健康研究机构。
2019年5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签订医学合作框架协议,以浙江省肿瘤医院为依托,共建中国科学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
根据协议,浙江省人民政府将重点保障中科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机构、编制、建设和运行。中科院将集聚肿瘤与基础医学相关研究资源,派驻或协助招聘杰出的医疗和科研专家团队到浙工作;优先在浙招收研究生,逐步达到200名博士和300名硕士的规模;优先将其在肿瘤相关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的科研成果在浙江进行转化及产业化,并支持推动浙江省生物医药、高端制造和生命健康产业升级,不断带动科技合作向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迈进。
2、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名称: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2285831508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孔繁立
成立时间:1994年6月30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对健康产业及医疗技术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经营;项目投资和资产管理咨询;健康管理咨询;有机生物肥料的生产和销售;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设备、房屋及土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及义务
甲乙双方合作内容主要包括核心项目研发成果产业化;共同培育高精尖人才,打造现代医学研究人才的战略基地;共建高端科研实验平台和产学研结合师范基地。
1、甲方义务
(1)优先为乙方产业平台注入中科院先导专项研发项目。
(2)提供合作项目推进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为乙方的长远发展、重大战略实施等提供支持。
(3)优先向乙方相关平台输送院士、专家学者、高级专业人才等。
(4)优先预留研究所招生名额。
2、乙方义务
(1)加速甲方“全自动一体化实时荧光恒温扩增核酸分析仪(POCT)”项目和
“基于规模化国产PMP的长效稳定ECMO系统”等核心项目落户乙方平台的产业化进程,提供产业化所需要的资本与政策资源。
(2)优先满足甲方开展项目所需的场所和服务。
(3)在天然药物和应急医疗创新技术研发领域,利用产业资源及资金优势,协助甲方进行医学医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难题攻关。
(4)优先为甲方申请和配备人才政策特殊配套和生活补助奖励,提供最大支持力度向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科研成果,申报国家级重大和省级重点科技专项。
(二)组织实施
1、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双方领导共同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审议、决定重大相关事项。
2、成立双方落地执行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双方合作目标、具体实施方案、提出所需资源、制定时间计划,对项目落地负责。
(三)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推进和落实过程中知悉的知识产权类信息或商业秘密等,应尽有保密义务。在未获得双方书面一致同意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另有规定或有关行业协会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除外。
(四)知识产权归属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知识产权,由甲方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归甲方所有;由乙方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归乙方所有;由双方参与共同设计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涉及、产生的一切数据、知识产权等合作成果,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有权自己使用,但是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其许可或/及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采用本协议涉及样本的学术论文需经双方同意,原则上由双方共同署名,具体事宜由双方按照贡献的大小另行协商。署名的先后顺序,由双方协商确定。
3、在项目结束后,甲、乙双方均享有对研究成果进一步开发的权利,独立开发的研究成果属开发方独立拥有。双方合作产生出的科技与产业转化应用成果,根据双方前期研发阶段的投入比例共同享有。
(五)协议生效和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协议执行中如需变更和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如有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专项合作事项实施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后续各方能否就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业务
签署业务(项目)合作协议并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通过本次战略合作,预
计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五、其他说明
1、本协议确定了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和初步的合作意向,具体合作方案及合作细节将由双方及/或双方的关联公司共同协商后,通过另行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进行落实,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后续签署的具体的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双方后续签订的各项合作协议、合同等均应遵照本《战略合作协议》所确立的原则。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六、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双方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步骤进一步落实和推进,项目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