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 *ST 中基 公告编号:2021-024 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5 月 13 日下午 15:00;
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安居南路 802 号鸿瑞豪庭 3 栋 7 层公司一号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柳萍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27 人,
代表股份 329,553,14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2.7279 %。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305,583,659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39.6202 %。
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 人,代表股份 23,969,48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1077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779,74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4619%;反对1,773,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53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906,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7568%;反对1,773,40 0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投资者 所持 股份的3.2432% ;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779,74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4619%;反对1,773,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53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906,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7568%;反对1,773,40 0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投资者 所持 股份的3.2432% ;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779,74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4619%;反对1,773,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53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906,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7568%;反对1,773,40 0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投资者 所持 股份的3.2432% ;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779,74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4619%;反对1,773,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53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906,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7568%;反对1,773,40 0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投资者 所持 股份的3.2432% ;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779,74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4619%;反对1,773,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53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906,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7568%;反对1,773,40 0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投资者 所持 股份的3.2432% ;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27,779,74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9.4619%;反对1,773,4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53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906,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7568%;反对1,773,40 0股 ,占出 席会议 中小 投资者 所持 股份的3.2432% ;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4月 23 日披露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也没有议案被否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申兴、陈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关于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