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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3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ST中基                  公告编号:2018-008号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在

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10日以传真、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6 名。公司独立董事朱文晖

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占磊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王以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公司董事王道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拟对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2017年末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为51,868,718.82

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235,665,525.10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2,919,960.64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 80,323,883.89 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余额为 8,303,881.94

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银行授信计划及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8 年银行授信计划及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向二股东汇丰城投公司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还贷及流动资金周转压力较大,为确保公司2018年度流动资金周转、缓解资

金压力,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向二股东汇丰城投公司申请借款,拟向汇丰城投公司借款人民币3.1亿元,年利率4.78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以胜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认,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已事前确认,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向二股东汇丰城投公司借款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向金源投资管理公司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还贷及流动资金周转压力较大,为确保公司2018年度流动资金周转、缓解资

金压力,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与金源投资管理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拟向金源投资管理公司借款人民币3亿元,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8%。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向金源投资管理公司借款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赵连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附件一)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对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与新疆万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合作的前提是中基红色番茄同意并认可新疆万达在番茄出口和内销业务为唯一销售代理,提供短期资金,物流等方面的支持。目标操作产品:2016 年产或 2017年产、2018年产番茄酱,数量共计约20万吨。操作时间:自协议签署后至2018年底销售完2016、2017季产品,2019年6月底销售完2018季产品。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合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认。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基红色番茄拟对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 13.2.10条的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以及历次章程修正案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章程修订案》(详见附件二)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2日

附件一:副总经理简历

附件二:章程修订案

附件一:

                                      副总经理简历

    赵连发,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研究生同等学历,高级工程师,经济师,食品

制造工程师,职业经理人。1988年7月至1991年5月,时任新疆昌吉州奇台糖厂制糖车

间设备维修工;1991年5月至1999年11月,时任新疆昌吉糖厂生产调度室生产调度、设

备科设备管理、制糖车间副主任;1999年11月至2001年4月,时任新疆中粮屯河北庭分

公司生产办主任;2001年5月至2004年4月,时任新疆中基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军户

分公司行办主任、董事会督查部职员;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时任新疆中基番茄制

品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天银分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8年4月,时任内蒙中基天

吉泰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时任新疆中基芳草湖分公

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3年2月,时任新疆中基五家渠分公司党支部

书记、总经理;2013年2月至2013年12月,时任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督察部

副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时任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额敏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时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2015

年12月至2016年4月,时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2017

年7月,兼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时任天津中

辰制罐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天津天一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

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现任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连发先生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连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赵连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章程修订案

    公司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2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章程》内容。现就公司《章程》以及历次《章程修正案》(以下简称“原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一、原章程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实行网络投票制度的,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投票权征集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需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现修改为: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在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