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新中基 公告编号:2007-032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农五师87团就出售本公司下属温泉农牧业分公司整体资产事宜签署了《资产出售合同》,由农五师87团按照温泉农牧业公司2007年11月30日资产账面值收购本公司所属温泉农牧业分公司整体资产。
2、鉴于农五师87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6.18%的股份,本次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出售温泉农牧业分公司整体资产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出售下属温泉农牧业分公司整体资产,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转让价格依据分公司资产帐面值定价,充分体现了公司了利益;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农五师87团:法定代表人为刘自发;主要经营范围为农业种植、畜牧养殖、农副产品初加工;国有独资企业。目前持有本公司1993.46万股,占总股本的6.18%。
2、最近五年之内无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温泉农牧业分公司截至2007年11月30日,资产账面值为4886.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为1058.69万元,流动资产为3827.97万元。上述资产不存在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买方农五师87团同意按照本公司下属温泉农牧业分公司截至2007年11月30日的资产帐面值进行购买,合同生效后,温泉农牧业分公司整体资产及所属员工全部移交给农五师87团。
2、资产出售合同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定价情况:本次温泉农牧业分公司的整体资产的出售价格按照2007年11月30日温泉农牧业分公司的资产帐面值4886.66万元确定。
4、价款的支付方式:合同约定农五师87团承诺于2007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资产购买款。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温泉农牧业分公司整体资产所涉及的人员全部由农五师87团负责安置,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与农五师87团不产生同业竞争;本次公司出售资产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温泉农牧业分公司整体资产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整合,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做好主业,提高核心竞争能力。该项交易本身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资产出售合同》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