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70 股票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66,505,665.2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650,566.53元,2019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9,855,098.74 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
768,084,449.30 元,减去 2019 年派发的 2018 年度现金红利 95,868,000.00 元,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22,071,548.04 元。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65,2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0 元(含税),共计 53,260,000.00
元, 公司派发红利占本期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35.54%,占本期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6.50%。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未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