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458,920.7 元;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
88,455,853.45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09,023,258.99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845,585.35 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09,023,258.99 元。本年底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676,787,408.60 元。
根据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0 年度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 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520,161.94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和不转增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
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