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0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 168,805.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8,107.53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2)45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郁女士,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 年起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 年起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吴杰,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2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吴杰于 2020 年 1 月 2 日被广东证
监局出具警示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于 2019年 11 月 7 日
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
日期 情况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报
及内控审计项目中,
未按照准则或内控
1 吴杰 2020 年 1 月 警示函 广东证监 制度规定进行内控
2 日 局 测试、与被审计单位
沟通以及细节测试
部分审计证据不充
分恰当等,被广东证
监局出具警示函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2 方正 2019 年 11 警示函 湖北证监 项目中,未恰当评价
月 7 日 局 专家工作,部分工作
底稿不完善,被湖北
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郁、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预计为 109 万元,与 2021 年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专项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和会计政策,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