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暨持股比例降至 5%
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3 月 5 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持有公司股份 52,839,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6%)的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675,026 股(约占总股本比例 1%)。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信达出具的《股份减持比
例达到1%暨持股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2022年4月18日至2022
年 4 月 19 日,中国信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 4,469,072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0.46%,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达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52,839,075 股减少至 48,370,003 股,持股比
例由 5.46%下降至 4.99%,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披露《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
股份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后,中国信达
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58,278,375 股减少至 48,370,003 股,持股比
例由 6.02%下降至 4.99%,累计减持比例达总股本的 1.02%。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期间 均价 (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集中竞价交 2022 年 4 月 18 日至 10.07 4,469,072 0.46
股份有限公司 易 2022 年 4 月 19 日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持有的股份,减持价格区
间为 10.06-10.08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合计持有股 52,839,075 5.46% 48,370,003 4.99
份
中国信达资 其中:
产管理股份 无限售条件 52,839,075 5.46% 48,370,003 4.99
有限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
股票简称 蓝焰控股 股票代码 00096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990.84 1.02%
合 计 990.84 1.0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5,827.84 6.02 4,837.00 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27.84 6.02 4,837.00 4.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中国信达于 2022 年 3 月 5 日配合披露了《山西蓝焰控股股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划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中国信达的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一致,且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中国信达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中国信达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
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
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达
不再为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中国信达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
4、中国信达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暨持
股降至 5%以下的告知函》所述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中国信达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信达出具的《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暨持股降至 5%以下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