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4-014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498,383,730.00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638,922,522.7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3,892,252.2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59,764,885.53 元,减
去已分配的利润 348,363,541.68 元,母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786,431,614.32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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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履行程序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