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 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意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双方签署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合作协议》属于双方达成的初步性意向约定,无须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根据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及双方协商洽谈最终确定。
2、本次签署的《意向合作协议》仅为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的意向性协议,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并签署正式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在未完成审批程序、未实施完成股权转让事项之前,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如双方后续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盈峰环境”)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控发展”)签署了《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合作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顺控发展。本次交易尚需根据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及双方协商洽谈、推进和落实,本次交易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与顺控发展签署《意向合作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如双方后续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279985694J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 1901-1905、20 层(住所申报)
成立日期:1992-09-23
注册资本: 61,751.87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海燕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室内环境检测;机械设备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顺控发展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顺控发展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4UPYLD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门污水处理厂内之一
成立日期:2016-05-24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庆波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盈峰环境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何剑锋先生为
盈峰环境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意向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甲方和乙方以股权转让等形式,由甲方取得标的公司 100%股权。本次标的
股权转让价款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基础,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后协商确认。
本意向合作协议签署后,双方将进一步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甲方有权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安排本公司工作人员对标的公司及各项目公司进行全面的法律、财务、行业、技术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和财务审计工作,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并协调标的公司及各项目公司予以充分配合,保证标的公司及所有项目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甲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所需的各项资料。
(三)保密事项
双方所交换的标的公司及各项目公司信息、本意向合作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公司员工、律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除外)公布或披露该信息,同时,鉴于双方均为上市公司,在相关信息公开前,双方及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包括与本次交
易有关的公司员工、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及其他专业顾问)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四)排他期
双方确认,关于标的公司的排他期为本意向合作协议生效后 3 个月,在排他
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书面的转让协议或做出类似安排。
(五)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于违反本意向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承诺与保证、保密条款等情形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争议解决
本意向合作协议的解释及所有与本意向合作协议相关的争议、索赔或其他程序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有基于本意向合作协议或关于本意向合作协议有效性的争议,将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七)合作终止
双方在此承诺将尽最大努力达成关于标的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合作协议。
甲方在签署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交易文件前,若发现标的公司不符合甲方对外投资要求或本次交易存在实质性障碍或与乙方向甲方事先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或未就本次交易的实质内容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在签署关于本次交易的正式交易文件前,若发现标的公司存在不符合乙方对外出售资产要求的或本次交易存在实质性障碍或双方未就本次交易的实质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签署意向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签约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在未完成审批程序、未实施完成股权转让事项之前,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后续如果顺利实施,则有助于公司聚焦主业,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的具体细节尚在洽谈中,双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进展及时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及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