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盈峰环境 证券代码:000967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风险提示
一、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峰环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骨干(技术、营销、生产等)。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不超过 150 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5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50,000 万元(含融资资金),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共计 50,000 万份,拟通过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金额与自筹金额的比例不超过 0.6:1。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及融资金额确定,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资金杠杆倍数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51 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 号)的相关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受让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二级市场购买(包含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盈峰环境股票。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 上市前获 得的股份 、通过二 级市场自 行购买及 通过股权激
励获得的股份。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履行相关程序后,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 12 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参与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等,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本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八、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九、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声 明 .......1
风险提示...... 2
特别提示...... 3
释 义 .......6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9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11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14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 ......16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23
第七章 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管理协议条款......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25
第九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29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31
第十一章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33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34
释 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盈峰环境、本公司、公司 指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盈峰环境股票、公司股票、
指 盈峰环境普通股股票,即盈峰环境A股
标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 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指
股计划草案 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资产管理资质、接受本计划
资产管理机构 指
委托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指员工持股计划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用于
资产管理计划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指导意见》 指
见》
《信披指引第4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
——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指
法》 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指
书》 计划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披指引第 4 号》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盈峰环境秉承“员工是我们的事业合伙人”核心价值观,让员工成为公司合伙人,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在公司中能实现自我价值。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披指引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骨干(技术、营销、生产等),共计不超过 15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骨干(技术、营销、生产等),共计不超过 150 人,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