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有效期至:2021年3月11日
2、行权价格:9.26元/股。
3、可行权份数:349.50万份期权。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5、上述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1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对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制定<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公司取消其获授股票期权资格,对应取消股票期权数量30万
份。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0人调整为11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45万份调整为2,715万份;董事会确定公司二期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12日,并同意公司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2,715万份股票期权。
4、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166,988,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105,028,996.68元,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9日。
5、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29日实施完毕,经调整,公司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9.45元/股调整为9.36元/股。
6、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决定,以现金分红金额316,306,214.60元不变为原则,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137,500股,调整为以3,161,924,646股(公司总股本3,163,062,146股减去已回购股份1,13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35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7、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2018年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及激励对象离职、职位调动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激励对象由118人调整为81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15万份调整为1,825万份,行权价格由9.36元/股调整为9.26元/股。上述未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同时审议通过议案《关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81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547.50万份。
8、2020年4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
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在授予二期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547.50万份予以注销。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数量由1,825万份调整为1,277.50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议案》,由于3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其第二个、第三个行权期共462万份股票期权;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81人调整为46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1,277.50万份调整为815.50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46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349.50万份。
该次 该次 该次变
变动 行权 该次取消 激励 该次变动 该次变 动后激
日期 数量 期权数量 对象 后期权数 动后行 励对象 变动原因简要说明
(万 (万份) 减少 量(万份) 权价格 人数
份) 人数
2018- - 30.00 2 2,715.00 - 118 因2名激励对象离
3-12 职。
2018- - - - 2,715.00 9.36元 118 因2017年度利润分配
7-12 /股 方案的实施。
2019- 9.26元 因2018年权益分派方
8-27 547.50 890.00 37 1,825.00 /股 81 案的实施以及激励对
象离职、职位调动。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结束
时81位激励对象股票
期权尚未行权以及35
2020- 9.26元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
4-23 349.50 1,009.50 35 815.50 /股 46 已不在公司或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任职,被
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
再适合成为激励对
象,公司注销其对应
股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
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1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⑦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的。
以2017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2019年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
3 低于90%。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17
年增长465.43%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所在经 本次行权的46名激励对象
4 营单位业绩考核结果达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2019年度个人业绩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