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8-11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人员”)拟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独立合理的判断。
二、增持主体及增持金额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金额不低于1900万元。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
马刚 董事长、总裁 1000万元
刘开明 董事、副总裁 400万元
卢安锋 董事、副总裁 300万元
焦万江 监事会主席 200万元
合计 1900万元
本次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期间及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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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不设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增持人员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增持的合规说明
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五、其他说明
1、增持人员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短线交易、不会在敏感期买卖股份,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