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定为2018年3月12日,同意授予118名激励对象2,71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45元/份。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计划拟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计划拟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2,74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16,698.89万股的2.35%。
4、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单 拟分配期权数量 占授予期权总数 占公司目前总股
(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10人) 330 12.02% 0.28%
环保产业控股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
及核心骨干(业务、工程、技术人员) 2,415 87.98% 2.07%
(110人)
合计(120人) 2,745 100% 2.35%
5、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4年。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
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计划等待期为12个月。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6、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业绩/绩效考核):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2018年-202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条件之一。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
注: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2)经营单位层面的业绩考核
经营单位的考核是通过该单位年度经营情况的考核结果确定达标情况。考评指标主要包括:依据单位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相关业绩经营指标。
考核结果按得分划分:经营单位上一年度考核考评得分 80 分及以上为 “达
标”,则该单位的激励对象方能参与当年度股票期权的行权,具体行权比例依据个
人业绩考核考核结果确定;经营单位上一年度考核考评得分低于 80 分为 “不达
标”,则该单位的激励对象不能参与当年度股票期权的行权。
考核结果 达标 不达标
综合考核评分 80分以上(含80分) 80分以下
(3)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 核结果达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具体行权比例依 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公司业绩完成情况 经营单位考核结果 可行权比例 S (卓越)
A(优秀) 100%
B(一般) 达成 达标
C(待提升)
0%
D(较差)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8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8年1月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18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5、2018年1月23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8年3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二期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差异
由于2名激励对象(下属公司技术骨干)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取消其获授股票期权资格,对应取消股票期权数量30万份,对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0人调整为11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45万份调整为2,715万份。除此之外,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其所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公司本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计划授予日为2018年3月12日。
2、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118人,授予的股票期数量为2,715万份,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名单 拟分配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