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以下简称为“本次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6年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6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3月11日,同意公司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544万份股票期权。
4、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留存可供分配利润62,757,325.13元,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84,924,403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0.4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19,396,976.12 元,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43,360,349.0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5 股,共
转增242,462,201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5日。
5、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7月5日实施完毕,经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544万份调整为816万份,行权价格将由18.77元/股调整为12.49元/股。
二、本次调整情况
自2016年7月5日因实施权益分配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之后,原64名激励对象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1、期权授予之后,有7人(具体名单附后)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离职,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其第一、二、三个行权期共8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期权授予之后,有2人(具体名单附后)因2016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并于2017年初离职,依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激励对象因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原因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因离职原因注销其第二、三个行权期,合计共2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经上述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64人调整为55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6万份调整为708万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一)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拟分配期权数 占本次授予期 占公司总股本
类型 人数
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管理人员 31 420 59.32% 0.58%
销售人员 15 180 25.42% 0.25%
研发人员 7 84 11.86% 0.12%
生产人员 2 24 3.40% 0.03%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1、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7名因在2016年离职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行权的共84万份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对2名因前一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并于 2017年离职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注销其第一、二、三期共24万份股票期权。
经上述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64人调整为55人,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6万份调整为708万份。
2、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7名因在2016年离职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行权的共84万份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对2名因前一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并于 2017年离职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注销其第一、二、三期共24万份股票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64人调整为55人,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6万份调整为708万份。调整后的股权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备忘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盈峰环境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人员名单
一、因离职而被取消行权资格的人员名单
序号 名称 注销的股份期权数量(万份)
1 胡曙光 12
2 李亮 12
3 谢小龙 12
4 周斌 12
5 干兴苗 12
6 冯鑫 12
7 李文雄 12
8 王胜利 8.4
9 张健 8.4
二、因2016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而被取消第一期行权资格的人员名单
序号 名称 注销的股份期权数量(万份)
1 王胜利 3.6
2 张健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