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5-06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受让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前海赤马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东方环保”)51%股权。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
2015年10月22日,本次交易标的绿色东方环保51%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至此,公司持有绿色东方环保51%股权,绿色东方环保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公司将增资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绿色东方环保60%股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