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9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1,707,317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9.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出具了《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22906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国家能源集团长 中信银行股份 股票定增募集资金
1 源电力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武汉 8111501011001241639 总户(包含补充流
公司 分行 动资金等项目)
汉川市新能源百万
国能长源汉川发 中国农业银行 千瓦基地二期项
2 电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7531201040026504 目、汉川市新能源
汉川支行 百万千瓦基地三期
项目
国能长源随县新 中国建设银行 国能长源随州市随
3 能源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42050181004100000912 县百万千瓦新能源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随县支行 多能互补基地二期
100MW 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 国能长源荆门市源
国能长源钟祥新 股份有限公司 网荷储百万千瓦级
4 能源有限公司 17568101040029142 新能源基地钟祥子
荆门向阳支行 项目光伏电站
国能长源潜江新 中国建设银行 国能长源潜江浩口
5 能源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42050162610100001186 200MW 渔光互补
荆州三湾支行 光伏发电项目
国能长源谷城县冷
集镇 230MW 农光
国能长源谷城新 中信银行股份 互补光伏发电项
6 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武汉 8111501011701244229 目、国电长源谷城
分行 县盛康镇 5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
项目
国能长源荆州新 中国建设银行 国能长源荆州市纪
7 能源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42050162610100001185 南镇 100MW 渔光
荆州三湾支行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 国能长源巴东县沿
国能长源巴东新 股份有限公司 渡河镇 100MW 农
8 能源有限公司 42050186575700001406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武汉省直支行 目
国能长源荆门屈 中国农业银行 国能长源荆门屈家
家岭新能源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岭罗汉寺 70MW
9 17551201040018043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
公司 五三农场支行 项目(一期)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三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三农场支行以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一: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甲方三:国能长源随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四:国能长源钟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五:国能长源潜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六:国能长源谷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七:国能长源荆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八:国能长源巴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甲方九:国能长源荆门屈家岭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本协议的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一”)
乙方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川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二”)
乙方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县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三”)
乙方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向阳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四”)
乙方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三湾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五”)
乙方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六”)
乙方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三农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七”)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本协议的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2、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乙方一签订的协议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一为
8111501011001241639,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专户余额为 2,991,541,239.71 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股票定增募集资金总户(包含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账号二为 8111501011701244229,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专户余额为 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国能长源谷城县冷集镇 23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国电长源谷城县盛康镇 5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与乙方二签订的协议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7531201040026504,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专户余额为 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
地二期项目和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三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
支取资金。
(3)与乙方三签订的协议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42050181004100000912,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专户余额为 0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国能长源随州市随县
百万千瓦新能源多能互补基地二期 100MW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4)与乙方四签订的协议
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