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4-026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财务概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030.18 万元,加
上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后)110,114.08 万元,减去计提 2023 年度的盈余公积
303.02 万元,减去 2022 年度现金分红 3,849.06 万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08,992.18 万元,2023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906.2 万元。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2023 年股本 2,749,327,699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39 元
(含税),预计本次分配股利金额为 10,722.38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实现的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比例为 30.72%。本次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相关说明
1.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2. 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经营现金流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 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4.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