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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66 深市 长源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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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关于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6

长源电力:关于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2-00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 100MW 渔光互补
              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以所属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 1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华严一期光伏项目)。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华严农场内,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静态总投资 53,298 万元(含送出工程),动态总投资 53,740 万元(含送出工程)。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 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6764966404

  名    称: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伍仟柒佰伍拾万圆整(125,750 万元)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 年 8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张胜

  营业期限:2010 年 9 月 16 日至 2040 年 9 月 15 日

  住    所:汉川市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建设和经营;电能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综合利用;电力技术咨询、服务。(涉及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股权关系:汉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投资华严一期光伏项目情况

  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华严农场内,2021 年 8 月,项目取得汉
川市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备案证;2021 年 10 月,项目作为汉川市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的子项目列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的湖北省 2021 年平价新能源项目名录;2021 年 11-12 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取得批复。截至目前,项目各项支持性文件已基本取得,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基本明确或落实。项目
规划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拟安装容量 12.9792 万千瓦(容配比约 1.30:1),静态
总投资 53,298 万元(含送出工程),动态总投资 53,740 万元(含送出工程)。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优势

  推动非化石能源跨越式发展,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优化电源结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是国家战略规划方向,是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途径。加快光伏等新能源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政策的客观要求,是公司补短板、强弱项、优化电源结构的需要,也是落实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

  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华严农场内,项目所在地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区,日照充足,稳定度较高,属湖北省一级可利用区,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项目场址地势整体平坦,交通条件便利,接入电网条件较好。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二)投资风险分析

  1. 电价风险: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 2021 年平价新能源项目名录,按照国家
光伏发电项目的平价政策,电价执行当地的火电基准电价。如未来不能按此实施,参与市场交易电价存在一定的下降可能,影响项目经济性。

  2. 投资增加风险:近期光伏组件价格波动较大,未来投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 限电风险:本项目未考虑限电,未来湖北省限电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如消纳情况变化将影响项目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华严一期光伏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加公司清洁能源比重,优化公司电源结构。该项目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按现阶段国家和湖北省地方对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有关政策,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投产后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利润。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投资建设华严一期光伏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为汉川市新能源
百万千瓦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汉川百万基地)的子项目,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华严农场内,项目场址区域交通条件便利,拟采用渔光互补方式进行开发。汉川百万基地已纳入湖北省 2021 年度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建设项目名录,2021 年获配置建设规模 40 万千瓦,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作为基地项目的子项目,建设指标已落实。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属于国家鼓励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且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为汉川百万基地第一个启动的子项目,项目的实施将为汉川百万基地的建设和后续资源的争取创造良好的条件。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就投资建设华严一期光伏项目的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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