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1-077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安陆赵棚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低碳化发展趋势,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 11,280 万元,在湖北省安陆市设立“国能长源安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安陆新能源公司”),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安陆赵棚风电项目。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安陆市与广水市交界处,核准装机容量 5 万千瓦,安装 17 台风力发电机组,项目静态总投资 36,840 万元(不含外送线路),动态总投资 37,587 万元(不含外送线路)。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批复并列入国家和湖北省 2020 年平价风电项目名录,水土保持、环境影响及接入系统等支持性文件已取得。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设立安陆新能源公司并投资建设赵棚风电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成立全资子公司情况
1. 出资方式: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 11,280 万元,资金主要来
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能长源安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1,280 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安陆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主要为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
记为准)。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二)投资光伏发电项目情况
安陆赵棚风电项目位于湖北省安陆市与广水市交界处,核准装机容量 5 万千瓦,安装 17 台风力发电机组。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批复并列入国家和湖北省 2020年平价风电项目名录,水土保持、环境影响及接入系统等支持性文件已取得。根据项目咨询单位的评估意见,项目静态总投资 36,840 万元(不含外送线路),动态总投资 37,587 万元(不含外送线路)。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优势
推动非化石能源跨越式发展,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优化电源结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是国家战略规划方向,是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途径。加快风电等新能源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政策的客观要求,是公司补短板、强弱项、优化电源结构的需要,也是落实公司“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举措。
安陆赵棚风电项目位于湖北省安陆市与广水市交界处,该区域风资源及风电上网条件较好,该项目已纳入 2020 年国家批复的平价风电项目名录,电量、电价和消纳基本有保障。湖北省随州及孝感区域属于全省风资源富集区,公司在此区域已建成投产中华山、中华山二期、乐城山及吉阳山等 4 个风电项目,在此区域继续投资建设安陆赵棚风电项目,有利于形成风电开发的规模效应。该项目为已投运吉阳山风电项目的加密项目,可共用部分道路等共用设施,节省投资,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
(二)投资风险分析
1. 电价风险:根据政策要求,本项目需于 2022 年 12 月底前并网方可享受
0.4161 元/千瓦时的电价,项目工期存在一定的紧迫性,需加快工程建设。本项目已纳入国家发改委 2020 年拟建平价上网项目名录(发改办能源〔2020〕588 号),按照国家风电项目的平价政策,属于优先发电权,电价执行当地的火电基础电价,按要求需与电网公司签订 20 年购售电合同以保证电价。如未来不能按此实施,参与市场交易电价存在一定的下降可能,影响项目经济性。
2. 限电风险:本项目未考虑限电,未来湖北省限电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如消纳情况变化将影响项目盈利能力。
3. 自然环境破坏风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砍伐林木、对林区破坏的问题,也可能会因施工不当,造成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同时建设期间的施工道路建设也会造成地表土石环境破坏及水土流失等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和水保、环评报告的批复意见开展工作,同时,在工作中加大协调力度,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处理好公众舆论的参与问题。总体看,自然环境破坏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安陆赵棚风电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加公司清洁能源比重,优化公司电源结构。该项目能满足公司对外投资收益率的要求,按现阶段国家和湖北省地方对风电项目的有关政策,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投产后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利润。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设立“国能长源安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并投资建设赵棚风电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赵棚风电项目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项目已列入国家和湖北省 2020年平价风电项目名录,已取得核准批复以及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等支持性文件;加快风电等新能源发展是公司补短板、强弱项、优化电源结构的需要,也是公司应对国家和湖北省对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考核的需要;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形成区域风电开发的规模效应。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就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安陆赵棚风电项目的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