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及设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及设
备生产及其有关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和培训;新能源开发利用;对煤矿、房地产、备生产及其有关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和培训;新能源开发利用;对煤矿、化工原
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不含化学危险物品)、水泥、铝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等项目 料及化学制品(不含化学危险物品)、水泥、铝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等项目的投资
1 的投资和管理;煤炭批发经营;批零兼营机电设备、黑色金属、铜及铜材、铝及铝 和管理;煤炭批发经营;批零兼营机电设备、黑色金属、铜及铜材、铝及铝材、汽
材、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品牌乘用车)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品; 车(不含九座及以下品牌乘用车)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品;塑料制
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
企业财产保险代理。 财产保险代理。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2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职工监事除外)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职工监事除外)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3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与风险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
委员会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