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966 深市 长源电力


首页 公告 长源电力: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源电力: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长源电力: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11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2:50在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虎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
577,929,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463%。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75,543,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31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7人,代表股份2,385,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5,566,7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2%;反对2,359,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14,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015%;反对2,35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4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77,736,5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89,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484,4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09%;反对18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48%;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14,441,332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125,4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49%;反对2,359,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14,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015%;反对2,35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4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存、贷款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14,441,332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61,125,4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49%;反对2,359,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14,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1015%;反对2,359,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84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黄琼、冯雪琪

    3.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