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11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
大街 113 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 3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10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5 人,公司董事
袁光福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赵虎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汪涛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汤湘希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做出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杨勤先生、薛年华先生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提名刘志强先生、朱虹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董事候选人资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刘志强先生、朱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118)。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定》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刘志强先生、朱虹女士简历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刘志强先生简历
刘志强,男,1965 年 12 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能源
集团专职董事。历任榆林火电厂职员,榆林地区供电局职工教育中心教师,华能精煤神府分公司热电厂生产部科员、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神华神府精煤公司热电厂副厂长,神东公共事业发展公司热电公司上湾热电厂厂长,神东公共事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热电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神东煤炭公司热电公司总经理,神东热电公司总经理兼上湾煤于石发电工程项目部总经理、党委书记,神东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神东热电公司总经理,神华神东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神华国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神华神东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神皖能源公司董事、总经理,神华四川能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与赵虎、袁光福和张立东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虹女士简历
朱虹,女,1970 年 7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
师。现任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历任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财务室会计,湖北省电力工业局股改办科员,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任审计师、财务部副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国电华中分公司(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国电长源电力股份公司财务部主任,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其与赵虎、袁光福和张立东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