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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1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9-1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0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夏仲昊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574,973,7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80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72,617,6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59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356,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3,977,8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21,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356,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2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962,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02%;反对2,011,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6,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4434%;反对2,011,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55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897,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9%;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1,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044%;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9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897,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9%;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1,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044%;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9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897,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9%;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1,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8044%;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9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817,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0%;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1%;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1,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932%;反对2,076,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956%;弃权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11%。

  表决结果:通过。

    6.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3,006,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78%;反对1,912,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7%;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0,1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5345%;反对1,912,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0879%;弃权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76%。

  表决结果: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亮、岳东伟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