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 司 2024 年1-6 月实 现 归 属 于上 市公 司 股 东 的净 利润 为
1,696,020,589.20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220,963,715.0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372,490,548.2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833,221,740.55元(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制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54,327,548股剔除尚未办结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65,000股后的股本1,754,262,5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613,991,891.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正在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6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办结,计划将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办理完毕,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该中期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收到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的提议(详见公司2024年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股东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
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2024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为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下限为人民币5亿元(含税)。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6.20%,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