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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华东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3日通过书面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绩。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简女士、高向东女士、王如伟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杨岚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年 度报 告》 及其 摘要 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 内部 控制 自我评价报 告》 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其业务水平良好以及对公司情况的熟悉程度,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关联参股子公司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吕梁、王旸、亢伟、朱飞鹏回避表决。

    1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他关联)》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职 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确定。
    关联董事吕梁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及下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税)。

    3、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 提 交 的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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