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866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12楼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吕梁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1人,代表股份1,126,851,9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24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19,405,8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11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4人,代表股份107,446,0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2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9人,代表股 份107,913, 7 5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5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6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4人,代表股份107,446,0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25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818,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5%;反对2,033,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879,915 股, 占 出 席 会 议的 中 小 股 东所 持 股 份 的
98.1153%;反对2,033,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晓红、俞卓娅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