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5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目前在任董事 8 名。为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旸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附件: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旸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物化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Southampton University、BostonCollege、Texas A & M University博士后,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研发主管,保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助理总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高级审评员,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总监。2022年9月至今,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管理总部总裁助理兼药物研发部负责人。
截止目前,王旸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旸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旸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