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7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提名白新华、周砚武、秦云、董吉琴4人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2、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九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白新华女士简历
白新华女士,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北京市审计局助理审计师,中国远大集团财务管理本部会计经理、监审部审计经理,现任中国远大集团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白新华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白新华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白新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秦云女士简历
秦云女士,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北京首钢总医院内科主治医师、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医药代表、美国礼来亚洲公司北京办事处高级医药代表、中国医药外贸总公司销售分公司产品部主管;2002年就职于中国远大集团,历任医药事业部项目经理、医药集团管理总部运营部业务总监,现任中国远
大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业务总监。2006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秦云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云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秦云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周砚武先生简历
周砚武先生,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处助理会计师、北京市国强技术公司总经理助理、伊来克斯(中国)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00年就职于中国远大集团,历任财务管理本部会计经理、财务经理、监审部副总经理、中国远大(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月至今,担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审部总经理。
截止目前,周砚武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砚武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砚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4、董吉琴女士简历
董吉琴女士,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浙江海洋学院萧山分院财务科科员、杭州市萧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贸科科员、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财务审计科副科长、科长。2019年10月至今,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部长。
截止目前,董吉琴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吉琴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董吉琴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