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4-042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数量为 59,281,818 股,发行价为 11.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4,627,088.84 元,扣除
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422,703.6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204,385.22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到账,实际到账金额为 671,253,953.40 元,由主承销商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承销费 3,373,135.44 元(含增值税)后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931903241510608 的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出具了
XYZH/2023YCAA1B012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277,020,617.64 元,其中:(1)募集资金到位
前,截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06,430,815.57
元(含发行费),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6,430,815.57 元(含发行费);(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8,738,812.07 元;(3)使用自有外币资金付款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11,850,990.00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399,253,816.06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人民币 271,705,655.92 元(包括存款利息),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70,204,385.22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755,086.76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公司已于 2023年 10 月 27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说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931903241510608 活期 218,311,791.5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 106072802486 活期 21,749,432.1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 64050130080000000493 活期 - 注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支行 2904000719200004504 活期 31,644,432.29 ——
合计 —— —— 271,705,655.92 ——
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冶金路支行(账
号: 64050130080000000493)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 0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冶金路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67,020.44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27,702.0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39,925.3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额(1) 额 计投入金额 度(%)(3)= 可使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2) (2)/(1) 期 (注 2)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钽铌火法冶金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否 30,495.71 30,495.71 8,251.75 8,716.29 28.58 2025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钽铌板带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否 12,022.83 12,022.83 8,119.99 9,857.53 81.99 2024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产 100 只铌超导腔生产线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