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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62 深市 东方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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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钽业: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1

东方钽业: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3-110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战宏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份201,96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9745%。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01,916,8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9.96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5,8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1%。

  4、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95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1%;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847%;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5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庆国、石薇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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