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1-033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如适用):□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000 万元—7200 万元 1613.73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10% -34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134 元/股—0.1633 元/股 盈利:0.0366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1 年 1-6 月份业绩同向上升的主要原因:
1、2021 年上半年公司坚持市场为先,市场开拓成效明显,主要产品产、销量与 2020
年同期相比增长明显,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增长。
2、大力开展降本增效工作,产品成本降低,公司经营运行质量持续向好。
3、参股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影响公司投 资收益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半年报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