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提示:修改内容以加粗标示)
条款 原《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修订情况 备注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
第九十八 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
条 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 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 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强党对企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企业的全面领导。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
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
第九十九 设立中国共产党云南锡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以 共产党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
条 下简称“党委”)。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由上级纪委派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
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 司纪检组(以下简称“驻锡业股份纪检组”)。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
第一百条 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任期一般为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驻锡业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股份纪检组由上级纪委按照相关规定派驻。
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一般为 5 人至 9 人,最多不超过 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一般为 5 人至 7 人,最多不超过 7
第一百零 11 人,设党委书记 1 人、党委副书记 2 人。公司纪委 人,设党委书记 1 人、党委副书记 2 人。驻锡业股份纪检组
一条 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 的组长、副组长的职数按派出单位规定落实,并按照《中
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驻锡业股份纪检组履行监督专责 ,主要任务和职责是:
公司纪委是公司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和职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责是: (二) 监督检查公司 党委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 (三)监督检查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况;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三)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 (四)监督检查公司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
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 (五)支持和督促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第一百零 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任,推动公司党委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
五条 (五)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 风险;
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 (六)推动公司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
提醒、约谈函询; 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教育,强化纪法教育、警示教
(六)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 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
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七)受理和处置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问题的检举控
(七)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告;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八)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按照干
(九)保障党员的权利。 管权限审查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法党纪的案件,进行处理
处分;
(九)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或者复审申请。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包括至少一名会计专业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包括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
人士;独立董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一致,任期届满可连 士;独立董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除独立董事出现《公 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除独立董事出现《公司法》、中
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董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上市公司独立董
第一百二 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事规则》已于 2023
十条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中规定的不得 年 9 月 4 日废止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 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
由不得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 正当理由不得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
事项予以披露。 露事项予以披露。
…… ……
独立董事由在有色金属、管理、财务、法律等领域 独立董事由在有色金属、管理、财务、法律等领域富有 根据《独董管理办
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时 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应当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 法》第六条、第八条
间和精力履行各项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 履行各项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 规定、《深圳证券交
第一百二 担任: (一)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十一条 (一)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监管指引第1号——
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 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运作(2023 年修订》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 第 3.5.4、3.5.5 条规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定修改。
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的人员及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其直系亲属;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 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主要负责人;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