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股 2011-063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 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6日签订的《锡
精矿购销合同》即将履行完毕,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协商,公司
决定继续与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签署《锡精矿购销合同》。预
计2012年度公司向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购进锡精矿4000吨,金
额约70000万元。201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向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
公司累计购进锡精矿约32500万元。
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召开的201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预案》,董事会在
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决议过程中,雷毅先生、高文翔先生、
兰旭先生、杨奕敏女士、刘凡云先生及李刚先生等六名关联董事进行
了回避,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
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预案需回
避表决的股东是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个旧市锡都实业总公司
和个旧市聚源工矿公司。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12年度向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购进锡精矿4000吨,
金额约70000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向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累计购
进锡精矿约32500万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北路36号云锡大酒店11楼
企业性质:非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北路 36 号云锡大酒店 11 楼
主要办公地点:昆明市
法定代表人:杨祖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530111550141414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及矿产品的销售等
主要股东及股本结构:
云南锡业集团有限公司 马应喜 307.5 万 王儒林 153.7 万 深圳市升邑乾亨投资有限
439.3 万元(占 43.93%) 元(占 30.75%) 元(占 15.37%) 公司 99.5 万元(占 9.95%)
万元万元
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 万元
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日成立,该公司自成立
以来经营状况良好。截至2011年6月30日,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
司净资产为13,091,906.83 元,主营业务收入176,180,174.87元,净
利润2,766,981.30元(报表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母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是大型国有企业的控股子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情况良好,管理制度完善,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锡精矿产品的交易价格按照当期上海有色金属网1#锡锭均价的
82%至88%结算。
2、预计2012年度公司向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购进锡精矿
4000吨,金额约70000万元。
3、交货时间:每月25日前。
4、交货地点:云南省个旧市云锡冶炼分公司矿仓。
5、付款时间和结算方式:
(1)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原料交至公司的矿仓后,待云锡
冶炼分公司质监部出具计量、取样、化验报告单后,公司向云南云锡
锌铟矿业有限公司支付预计总货款 70%的货款;
(2)公司依据云锡冶炼分公司质监部每批出具的计量、取样、化
验报告单,同一合同全部采用加权平均法合计一批进行结算并向云南
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出具结算单;若无异议,待云南云锡锌铟矿业
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17%)发票、代扣或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
司提供资源税完税证明,并经税务部门验票 10 个工作日后,公司向
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付清余款。
6、付款方式:以银行支票或汇款进行支付。
7、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供给公司的原料锡含量(品位)
升降,增减单价的约定(最高加价到 65%为止,小于 35%按违约责任
处理)。
8、计价元素为锡,其他元素为杂质,杂质单项含量以云锡冶炼
分公司质监部出具的化验报告单为准。
9、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供给公司的原料(锡精矿)中,
必须保证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刚果及其周边冲突地区的物料(锡精
矿),同时严禁混入其他冶炼中间产品(如锡渣、化工渣等)及含有
有害物质(如放射性物质)。一经发现,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
应支付公司冶炼损失补偿费(按每个实物吨 3000 元计算,不含因杂
质超过标准应扣的款项)。
10、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供给公司的原料(锡精矿)入厂
前必须混匀,同批(车)原料的均匀度锡品位大于 3.5%(经公司 X
荧光分析仪初步判定),必须混匀后验收,混匀的费用由云南云锡锌
铟矿业有限公司承担,或者经过双方协商都同意后,由公司取两个样,
按两个样中最低品位结算。
11、仲裁单位、标准、费用:仲裁单位为云锡技监处;仲裁标准
以云锡冶炼分公司规定为准;仲裁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2、违约责任的约定: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供给公司的原
料锡含量(品位)小于 35%时,结算品位的单价按公司原料结算规定
定价,结算该批原料货款。超过合同的数量或逾期交货公司有权按公
司规定重新定价。
1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该关联交易合同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该关联交易协议尚
未签署。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为充分利用关联方现有的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降低市场风
险,加快资金周转,及时保证公司的原料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云南云锡锌铟矿业有限公司累计发
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购进锡精矿约325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就以上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认
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
预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双方签订的《锡精矿购销合同》;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
交易合同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