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
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20,630,585股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7,794,611,605 股减至 7,773,981,020 股。针对上述情况,需将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第六条、第二十一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对照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94,611,605 元。 7,773,981,020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7,794,611,605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 7,773,981,020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7,794,611,605 股。 普通股 7,773,981,020 股。
以上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