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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因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2 年度)相关指标未能满足《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之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同意公司依规对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因 15 名激励对象因发生异动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依规对该部分人员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前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23,418,88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完成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批复》(京国资[2023]53号),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电磁”)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中有 18 名拟参加智新电磁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已经参加了首钢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持有一定数量的首钢股份限制性股票。考虑到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均属中长期激励,公司拟允许上述 18 人退出首钢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3年 9月 12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该部分人员所持剩余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有关审议程序

  (一)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1]140 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8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彭锋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82)。

  (五)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84)。

  (六)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及 2021 年度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
二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九)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此次股东大会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
三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智新电磁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已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批复。鉴于参与智新电磁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中有部分人员已经参加了首钢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持有一定数量的首钢股份限制性股票,考虑到智新电磁员工持股计划和首钢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都属于对员工的中长期激励,公司拟允许智新电磁相关人员参加两种激励方式其中之一。经统计,智新电磁有18人拟退出首钢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参与智新电磁的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有关“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除明确列出的内部职务变动、调出公司、违规情况等情况,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上述 18人退出首钢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属于《激励计划》中其他未说明的情况,公司拟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剩余 1,838,681 股首钢股份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数量

  1.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特殊规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1 年 11 月 29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授予价格为 3.35 元/股。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
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董事会同意将授予价格调整为3.25元/股。同日,公司按 3.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所有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6490.18 万股。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实施了
2022 年度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8 元
(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25 元/股调整为 3.17 元/股。

  2.回购数量

  因 18 名激励对象拟参加智新电磁员工持股计划并退出首钢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人员所持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1,838,681股。具体情况见下表:

          回购情形              人数    回购数量(股)        回购价格

因参加智新电磁员工持股计划退

 出首钢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18    1,838,681  授予价格(即 3.17 元/股)
          激励计划

            合计                    18    1,838,681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将根据上述回购数
量及及回购价格计算,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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