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九次监
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
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
(四)因邵文策已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参会 5 位监事举手表决同意,推举杨木林监事主持本次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邵文策因工作调动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 50.94%)推荐孙毅为新的监事人选(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首钢股份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说明》。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8 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预案》:鉴于公司当前正在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拟在该事项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并安排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截止 2021 年 7 月 2 日收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5,289,389,600 股增加为 6,685,423,610 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运营实际,公司拟对 2020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2020 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786,452,832.0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9,168,790.71 元后,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687,284,041.35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1,865,280,919.23 元。其
中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991,687,907.11 元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99,168,790.71 元 后 , 当 年 实 现 可 供 投 资 者 分 配 利 润 为
892,519,116.40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8,856,123,340.12 元。
公司拟以股本总数 6,685,423,6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668,542,361.00 元,
占 2020 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 74.91%。若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分配权利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享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调整每股现金分红。
本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2021 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拟任监事简历
孙毅,男,1965 年 6 月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
吉林省长春客车厂机械车间干部、厂长办公室调研秘书,吉林省劳动厅劳动管理处副主任科员,吉林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副主任科员、综合三处主任科员、秘书处正科级秘书、秘书处副处级秘书,通钢公司副总经理、通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通钢公司副总经理,通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通钢股份公司董事、通钢国贸公司董事长,通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通钢股份公司董事,通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通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通钢国贸公司董事长、通钢进出口公司执行董事,通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通钢国贸公司董事长,通钢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通钢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
孙毅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