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959 深市 首钢股份


首页 公告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5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钢股份”)于2021年5月24日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次签署的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属于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将由双方或下属单位另行签署协议,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双方内部规章制度流程的前提下进行。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可能根据后期实施情况进行商议和调整,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36549482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3层西部309

  法定代表人:谢兰芳

  注册资本:104,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主营业务: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8日);人力资源服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专利代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医疗器械I 类、II 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商标代理;著作权代理服务;移动电信、宽带网络的技术服务;代理记账。(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市腾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腾讯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5月24日,公司与腾讯云在北京市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协议签署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双方的合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业互联网领域

  围绕新经济环境下钢铁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方向,腾讯云发挥并利用在互联网领域的先进经验及平台支撑能力,首钢股份发挥在复杂制造业工控自动化、信息化等方面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基于双方禀赋,打造钢铁行业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智能化技术应用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提升钢铁制造业竞争力。

  2.区块链领域

  腾讯云区块链技术与业务国内领先,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同为首批北京区块链数字基础共同体联盟成员。面向北京市区块链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首钢股份作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应用核心企业,与腾讯云发挥各自技术与产业优势,形成生态合作伙伴关系,共建区块链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互动的新体系。

  3.产业金融领域

  在新基建、产业数字化成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共同推进产融平台建设,开展基于首钢供应链生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全面实现首钢钢铁供应链管理能力升级。通过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共同建设云端智慧供应链金融平台,实现首钢内部各生态体系的有机整合及业务串联。

  4.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共同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为工业互联网、云计算、金融、通讯及公共服务等领域提供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保障。

  5.企业经营管理方面

  结合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新方向,双方就数字化技术应用、经营管
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双方业务专家互访授课,增进双方对各自领域的理解,促进合作共赢。

  (二)合作机制

  1.建立高层互访机制。双方高层之间建立交流机制,定期互访,就战略合作方向、重大合作项目及其实施进度,交流意见,协调推进。
  2.建立项目对接机制。双方合作领域相关业务单位对口衔接,形成畅通的业务联络渠道,并就每一达成协议的事项,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小组,以确保合作项目落地。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双方同意进一步拓宽信息交流深度和广度,建立多层次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相关产业发展趋势研讨。

  (三)其他事项

  1.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就本协议涉及的领域或其他类似领域进行洽谈、合作。

  2.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有关项目的战略合作意向,具体合作内容以另行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经甲方(首钢股份)事先同意,乙方(腾讯云)在具体合作项目中可交由甲方(首钢股份)认可的关联公司进行签约和履行。

  (四)生效条款

  1.本协议有效期3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视发展需要续签协议。
  2.本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腾讯云按照国家加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导向,共同推动双方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深内涵的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本次协议签署,有助于公司建设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及工业互联网,有助于推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产业金融等技术在公司及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业务落地,促进数字化生态体系建设,打造钢铁行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样板。

  四、其他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将由双方或下属单位另行签署协议,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双方内部规章制度流程的前提下进行。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可能根据后期实施情况进行商议和调整,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三)《战略合作协议》涉及的合作项目需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的,公司将按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本次战略合作事宜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