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处获悉,首钢集团已获得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9]105 号),北京市国资委同意首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93,408,4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无偿划转至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9 日
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及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