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11月29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12月9日,公司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楼会议室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王毅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霍光来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钱凯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方建一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夏执东独立董事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干勇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朱继民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关于贵州首钢产业投资公司投资设立贵州首黔资源开发公司(暂定名)建设焦化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7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二、《公司关于收购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充分发挥贵州首钢投资公司在贵州省的投资平台作用,实现首钢在西南地区的战略布局,经协商,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所持有的贵州投资公司50%股权转让给首钢股份。同时,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坚汇控股有限公司终止受让该股权事项(关联交易)。首钢股份将收购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首钢投资公司50%的股权。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已同意按该公司账面价值转让股权。
考虑到贵州首钢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均在建之中,为提高该公司自身投融资能力,真正发挥区域性发展平台的作用,经理层拟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将贵州投资首钢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37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不再执行三届六次董事会所做的相关决议。
三、《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7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位非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涉及的两个合同分别进行表决:《综合服务合同》,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生产服务合同》,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四、《公司关于对独立董事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进行
调整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战略委员会调整后:委员为朱继民、单尚华、干勇、高培勇、王青海、徐凝、方建一。其中朱继民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调整后:委员为夏执东、高培勇、方建一。其中夏执东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后:委员为干勇、夏执东、钱凯。其中干勇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调整后:委员为单尚华、高培勇、霍光来。其中单尚华为主任委员。
五、《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