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3-018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 1,209,860,594.89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5,886,027.35 元,因上市公司内部重组整体划转分公司至东方绿色能源(河北)有限公司增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00,063,394.57 元(不影响上市公司合并股东权益),扣除2022 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19,226,529.68 元、支付的股利 323,005,111.20 元,截至 2022 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即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551,806,321.23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011,703,070.74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拟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作为 2022 年度分红基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拟定 2022年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5,383,418,5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本次共派发现金红利 323,005,111.2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或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回报,具备合法合规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 一)审议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议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关
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回报,具备合法合规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回报,具备合法合规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回报,具备合法合规性,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