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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5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2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能源)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正在筹划对本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全体股东持有的资本控股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预计本次交易涉及的金额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目前该事项仍处于决策阶段,正在履行决策程序。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东方能源;代码:000958)自2019年3月25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申请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9年4月1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