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3-079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
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东方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21号)。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中电投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
9,195.39万股(含9,195.39万股)。如中电投集团成功认购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将有所提升,触发
要约收购义务。公司于2013年9月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中国电力投
资集团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电投集团认购本
次发行的股票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免于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北京统理律师事务
所已出具《关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之
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4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