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 东热 公告编号:2011-027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8月16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1
年8月26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
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安建国、王浩、郭天斌、李万军、
庞贵永、陈爱珍共计6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热电四厂关停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热电四厂已于2009年10月11日起正式予以关停。经北京京都
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10年12月31日的清算价值为基
准,热电四厂纳入评估范围的关停资产于评估基准日采用清算法
的评估值为1,592.47万元,比账面值1,321.04万元增值271.43
万元,增值率为20.55%。依据该评估结果,公司对热电四厂关
停资产进行了招标,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与以山西建筑工程(集
团)总公司为代表的联合体签订《处置合同》,合同金额为4160
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需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认为:董事会对热电四厂关停资产的
处置程序合法合规,处置方案维护了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热电四厂关停资产进
行处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
电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热电有限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其以信用方式向石家庄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热电煤气公司(同一母公司)借款人民币66,922,047.67
元,专项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8个月(2011年4月26日至2011
年12月31日)期限。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兹定于2011年9月15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