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24-018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和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30 时;网络投票时
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海华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 人,代表股份 197,917,78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33.3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4,943,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 2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2,974,5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宿扬帆、公真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876,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弃权 0 股。
2、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876,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弃权 0 股。
3、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876,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弃权 0 股。
4、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876,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弃权 0 股。
5、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总股本 592,903,936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4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0,158,733.82 元(含税)。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868,9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99.98%;反对 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 %;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4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5%;反对 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
6、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927,9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99.93%;反对 4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4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反对 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24,941,288 股。
7、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876,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弃权 0 股。
8、关于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876,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弃权 0 股。
9、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876,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3%;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宿扬帆、公真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