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21-026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和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8 日下午 14:30 时;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彭锋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 人,代表股份 248,863,48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41.97%。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136,115,1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 1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2,748,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季猛、宿扬帆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28,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99.87%;反对 335,300 股,占表决总数的 0.13%;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反对3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弃权 0 股。
2、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28,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99.87%;反对 335,300 股,占表决总数的 0.13%;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反对3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弃权 0 股。
3、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28,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99.87%;反对 335,300 股,占表决总数的 0.13%;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反对3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弃权 0 股。
4、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28,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99.87%;反对 335,300 股,占表决总数的 0.13%;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反对3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弃权 0 股。
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24,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99.86%;反对 339,300 股,占表决总数的 0.14%;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9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6%;反对3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4%;弃权 0 股。
6、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3,586,8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99.73%;反对 335,300 股,占表决总数的 0.27%;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反对3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弃权 0 股。
关联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24,941,288 股。
7、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28,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99.87%;反对 335,300 股,占表决总数的 0.13%;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反对3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弃权 0 股。
8、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28,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99.87%;反对 335,300 股,占表决总数的 0.13%;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反对3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弃权 0 股。
9、关于增补李百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528,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的
99.87%;反对 335,300 股,占表决总数的 0.13%;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0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反对3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季猛、宿扬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9 日